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安排。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岗科技人员。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
(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四)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五)优先支持依托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申报项目,鼓励各高等学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问题。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材料。拟申报人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
(二)材料报送。3月13日前,各二级学院汇总后,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联系人,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联系人:张乃文
电话:18068702058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doc
附件2.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苏教办科函〔2023〕8号.pdf
科研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