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项目 > 项目管理 > 正文

关于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4    点击率:

各学院、处室:

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 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办法

学校集中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自2024年3月2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打印。

3.为保证该项目网络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申请人最终定稿的《申请评审书》电子版上传工作由科研处统一进行,申请人个人不需要在申报系统注册登录。

四、其他要求和说明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五、校内申报时间节点

请有意申报此项目的老师仔细阅读以上通知,并严格执行我校“三上三下”的评审流程,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3月28日申请人注册并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

4月12日下午4:00前,各单位完成“一上一下”论证工作,将修改后的《申请书》初稿(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送科研处。

4月17日下午4:00前,各单位完成校级“二上二下”论证工作,将修改后的《申请书》二稿(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送科研处。

4月24日下午4:00前,各单位完成校级“三上三下”论证工作,将修改后的《申请书》三稿(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送科研处。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4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4年度徐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