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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6    点击率:

各学院、各部门: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现发布《2024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课题指南》,现就做好2024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4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课题指南》分为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两个大类。综合性选题为2024年首次设立,目的是鼓励申请人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江苏高质量发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江苏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等三个方面,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研究。综合性选题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综合性选题申报时,须明确一个主要学科作为申报学科。各学科选题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不同视角、方法对选题条目进行调整。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申报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8月2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2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2024年8月2日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批次项目。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终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终止之日起三年、撤项之日起四年内)。

三、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分别为8万元、5万元、5万元。项目类别由申请人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行确定。申请人应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在3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应用对策研究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原则上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结项。

五、申报要求

2024年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实行限项申报。

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省社科基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xmsb.jschina.com.cn)。已注册申请人使用账号密码登录。新申请人须先注册并经所在科研处激活账号后方可申报。申请人在线填写基础申报材料后,下载申请书与活页模板,离线填写内容保存后上传至系统,并提交科研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打印纸质版《申请书》(与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应一致),报送至科研处。

申报时间安排

1.7月24日16:00前,申报人将申报书及活页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联系人;

2.7月30日16:00前,申报人将申报书及活页定稿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联系人;

3.8月2日18:00前,申报人将申报书及活页上传至申报系统(申报系统开通时间为7月20日)

4.8月4日前,申报人报送《申请书》1式4份(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到立人楼科研处406室;《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科研处联系人:张乃文 老师。

电话:1806870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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