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
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研究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1. 申报对象。课题负责人为1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须为具有综合考核工作经验的实务工作者,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课题组成员中须有从事考核实践的工作者。优先支持考核工作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协同开展的研究。
2. 申报选题。申报人可依据《2024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列举的选题,细化研究内容,确定具体课题名称。预期成果无转化价值的课题不予立项。
3. 申报时间。4月7日至4月16日。
4. 申报材料。填写“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打印纸质稿一式三份,于4月15日前由申报人报送至科研处。
二、立项管理
1. 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评审,报省委考核办、省教育厅党组、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同意后立项,并在江苏社科网(www.js-skl.org.cn)进行公示。
2. 项目管理。课题管理执行《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省社科联具体负责课题立项后的研究管理,建立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管理责任制。省委考核办、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对立项课题实行中期评估。
三、课题结项
1. 成果形式。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重要决策内刊、中文核心期刊、党报党刊等刊登报告核心观点的,作为课题成果结项鉴定和评奖的重要参考。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可申请免予成果鉴定。
2. 完成时间。7月1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在江苏社科网下载中心下载)、研究报告各一式三份。
3. 成果评审。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及省委考核办、省教育厅党组、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给予结项。对研究质量高、具备较强转化应用价值的课题,可评定为优秀成果,并予以通报。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张乃文
电话:1806870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