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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1    点击率:

各学院、处室:

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课题设为“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三类。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是聚焦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和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的战略性与政策性问题而设立的课题。

重点课题是依据《江苏省“十四五”教育科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研究领域,围绕当前教育改革发展中基本理论问题和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而设立的课题。

专项课题是根据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由省教育厅各处室(单位)或省研究机构委托的专项课题和省教科规划办自设的专项课题。

本年度,委托专项课题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体卫艺及国防教育研究、学生资助研究、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教育考试招生研究、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研究。自设专项课题为:苏教名家专项、青年专项、乡村教师专项

二、课题选题

重点课题、自设专项课题在《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领域》(详见附件1)的指引下由申报人自主确定课题名称。委托专项课题必须围绕《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2)所列出的选题进行申报,不得修改课题名称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

1.重点课题、委托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鼓励基层学校一线教师、乡村学校教师和年轻教师申报课题。

2.自设专项课题申报人要求如下:苏教名家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公布的2023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乡村教师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乡村教师(认定按照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3.有在研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与方式

课题实行网络申报,分两步进行:9月10日—9月25日,申报人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相关资料皆请登录“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页下载。9月26日—10月7日,各申报人根据科研处提供的账号信息登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完成申报工作。

五、申报数量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

1.重点课题

我校限报8项;

2.自设专项课题

青年专项:我校限报3项。

苏教名家专项不限名额。

3.委托专项课题

我校每个选题限报1项。

六、申报安排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8月15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填写《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汇总表》并上交经学院论证后的评审活页(初稿),8月31日前将修改过的评审活页(二稿)交至科研处,9月22日前将修改后的申报书及评审活页最终稿(三稿)上报至科研处。经审核无误后,由科研处指导完成网络平台申报。

上一条:关于组织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