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现将项目选题论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题基本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和较强的创新价值。
(二)文字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不使用冒号,控制在30字以内。
(三)避免与已立项的各类项目(特别是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名称重复。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准辅导,认真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选题进行评审指导,提升选题质量。
(二)学校组织专家以通讯或者现场评审方式对选题进行点评。
三、时间安排
(一)9月20日:二级单位上报拟申报人名单
(二)9月21日:申报经验分享会
(三)9月22-10月17日:申请人参照近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立项名单,初定选题,向所在学院提交《选题论证表》,学院经过论证后,统一上报科研处。
(四)10月17-10月30日:学校组织专家以通讯或者现场评审方式对选题进行点评。
(五)11月1日-11月5日: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优化选题。
科研处联系人:张乃文
电话:18068702058
办公地址:洞山校区实训楼406室
附件: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选题论证表
科研处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