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处室: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文件精神及江苏省委宣传部关于落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和成果意识形态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根据本次专项审查工作的安排,结合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实际,本次专项审查的内容为2022年上半年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和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审查程序
本次专项审查工作,首先由各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内部自查,填写《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并上交至科研处,科研处组织专项审查小组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意识形态进行抽查。
三、审查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2年5月31日至6月11日;
(二)专项审查小组审查阶段:2022年6月14日至25日。
四、审查结果
本次专项审查工作结束后,对有违反意识形态规定的内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将审查情况纳入科研绩效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和专项审查方案要求进行自查,未涉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单位、部门不参加本次的专项审查。
(二)各单位、各部门于6月11日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科研处联系人处。
科研处联系人:张乃文
电话:18068702058
办公地址:洞山校区实训楼406室
附件1: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类意识形态审核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