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校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结项、中期检查与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0    点击率:

各单位:

近期将开展校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结项、中期检查与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0年立项的校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重点、一般、专项项目。

(二)检查内容

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视为任务书),填写《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书》),将课题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科研处审核。中期检查材料包括《中期检查报告书》及经学院盖章确认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所有材料按序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论文类成果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报告类成果需提供完整打印稿及成果摘要,专著类成果需提供原件1份。

(四)其他说明

1.已完成《项目申报书》约定研究任务的各类别项目,可不参加中期检查,直接按结项要求申请办理结项。

2.未完成《项目申报书》约定阶段性研究任务的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可提出延期参加中期检查的书面申请,报科研处审定。对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或2次参加中期检查均不合格的重点项目,将追回所拨科研经费。

二、结项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的校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重点、一般项目。

(二)验收内容

是否按照《项目申报书》完成研究任务并产生最终研究成果、对成果的学术理论价值与实际应用价值的评价是否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经费开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三)结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填写《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结项报告书》(附件2,以下简称《结项报告书》)。结项验收材料包括《结项报告书》及经盖章确认的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所有材料按序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论文类成果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报告类成果需提供完整打印稿及成果摘要,专著类成果需提供原件1份。

三、项目清理工作

为保证项目管理的严肃性,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清理:

1.2017年度立项的校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各类项目,本次未按时提交结

项材料或未通过本次结项验收者,一律作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因长期出国、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主持研究工作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变更申请表》(附件3),提出变更意向,报送科研处审批。

3.因个人主观原因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被清理的课题负责人,暂停一年申报校级相关课题。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2021年12月15日期间将相关材料纸质版1式3份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联系人:张乃文      

电话:18068702058

 1.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

 2.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结项报告书.doc

 3.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科研处

2021年12月10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徐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校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