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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学习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 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张乃文    发布日期:2021-09-28    点击率:

各院、系及其他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精神要义,充分发挥全校师生在研究阐释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出一批有深度的理论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发布校级“学习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专项课题,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引导全体师生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儿童发展道路,结合专业群建设,努力推出高质量、高水平研究成果。

二、选题要求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在认真组织学习研讨的基础上,精细组织理论研究,根据纲要》提出的70项主要目标和89项策略措施自拟研究主题。

三、成果要求

(一)紧扣纲要精神,立足学科前沿,聚焦现实问题,展示最新成果。

(二)成果形式主要为学术论文,每项成果5000字左右为宜。

(三)注重原创性、针对性、操作性、启发性。凡不着边际、抄袭剽窃、拼凑整合、旧文翻新、一稿多用的,概不予结项。

(四)选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申报、结项程序

申报方法:确定选题后填写《“学习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专项课题统计表》,并于10月1日前以院、系为单位报送科研处。

结项时间:10月20日。课题主持人将结项成果纸质稿、电子稿各1份报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

结项评审:专项课题成果由科研处组织专家组审定,对结项成果进行质量评估和把关验收后确定结项名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乃文,联系电话:65058

邮箱地址:xzyzk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