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中心)、处室:
现将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包括重大课题、专项课题(含“初中教育专项”“青年教师专项”“乡村教师专项”“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性课题”、“体卫艺专项”、“学生资助专项”、“考试专项”、“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等)和其他类别课题。
二、申报限额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通知精神,本年度课题继续实行限项申报,我校申报指标为10项。其中,“青年教师专项”(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申报)不少于3项,“乡村教师专项”不少于1项。
三、申报要求
(一)“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性课题”、“体卫艺专项”、“学生资助专项”、“考试专项”、“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必须与专项主题高度相关。“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性课题”实行双主持人制度,主持人须在不同领域(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进行协同创新研究,且第一主持人来自基础教育领域,由第一主持人所在设区市归口申报。
(二)“江苏省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每个特色项目研究所原则上限报1项, “苏教名家专项”主持人只限“苏教名家”培养对象。
以上专项不列入申报限额数,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统一管理。
四、申报选题
“重大课题”与“研究领域”详见附件1、2,各专项课题指南详见附件3。其中:20个重大课题名称不得改动,研究内容设计必须紧紧围绕所列出的“研究要点”展开;“重点研究方向”所列出的只是“方向”,不是具体的课题名称,在每个“方向”下申报者可自主选题。
五、申报程序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1年9月1日前拟申报者以系部为单位上交初稿,9月15日将经由系部“二上二下”的申报书交至科研处,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三上三下”评审指导,10月25日前将修改后的最终稿上传至省申报系统平台。
附件: 附件1:“十四五”重大选题.doc
附件2:“十四五”规划课题研究领域.doc
附件3各委托专项课题指南与申报分配指标.doc
科研处
202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