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
2021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开展研究。申报者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按所列选题(附件)进行申报,不得更改或自拟题目。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20万元,拟设立25项,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自2021年1月29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4.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9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在线生成、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加盖学校/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于2021年3月31日前上传至申报系统。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五、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请有意申报此项目的老师仔细阅读以上通知,并严格执行我校“三上三下”的评审流程,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3月1日下午4:00前,各单位完成“一上一下”论证工作,将修改后的《申请书》初稿(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送科研处。
3月10日下午4:00前,各单位完成校级“二上二下”论证工作,将修改后的《申请书》二稿(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送科研处。
3月20日下午4:00前,各单位完成校级“三上三下”论证工作,将修改后的《申请书》三稿(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联系人:张乃文
电话:18068702058
电子邮箱:148293403@qq.com
办公地点:实训楼406室。
原通知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102/t20210203_512404.html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pdf
科研处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