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中心)、各部门:
为表彰优秀科研成果,依据《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自今日起开展第二届校级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我校在岗教职工独立完成或为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且成果署名单位为“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著作(含译著)须第1版第1次印刷,修订版新增内容须超过1/3。
(二)我校教职工在外校攻读学位期间,以就读学校名义发表的科研成果。
(三)成果完成时间要求在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
二、申报类别
优秀科研成果奖分为教育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和社会服务3大类。
二、申报办法
1.请在学校网站科研处“资料专区”栏目查阅相关文件,下载填写《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各院系完成《科研成果奖汇总表》,并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表》纸质稿一式2份并发送电子稿;《汇总表》发送电子稿;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2份,并附证明材料)。
2. 申报者所在院系(中心)、部门对申报表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汇总后将申报表与参评成果报至科研处。
3.科研处对申报成果进行形式审查,并将通过审查的申报成果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
4.科研处收缴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8日。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
科研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