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中心:
为了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学术素养,促进我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创新,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拟于2019年11月下旬举办校第三届学术活动周。
本届学术活动周在校和院、系、部、中心(以下简称“各院系”)两个层面举行。校级层面的活动由科研处负责举办,其他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名院系活动由各院系负责举办。
为了使学术活动周能顺利进行,并且收到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总负责,切实做好学术活动周的组织、筹备和举办工作。
2.各院系要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研究本院系人才培养状况,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院系学术活动周的主题。至少举办2次学术交流活动,其中为学生举办1次学术讲座。
3.各院系认真制订本部门2019年度学术活动周实施方案。活动方案必须明确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报告人、主持人及参加活动的对象。院系活动方案填写在“附件1”中,并于2019年11月18日之前将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
科研处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1:
院(系、部、中心)2019年学术活动周安排表